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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摄影全攻略之三


2005-10-18 22:19:00

六、取景和角度
   
    一幅完美的风光照片,除了要有表现主题的主要景物以外,还应该有其他的物体作为衬托。这主要景物和衬托的物体在摄影术语中就叫做主体和陪体,物体是有主次之分,在画面上就应有适当的安排,一般是把主体安排在画面上重要而明显的地位,陪体只位于画上或上或下,或左右的一部分地方。绝不能把陪体彼此要互相联系互相呼应,不然就会形成一个主、次分散的画面了。
   
    有显著建筑物作为景物目标的风光,应当以建筑物作为主体,有些景物的主体物不只是一个而是很多个,甚至可以占满整个画面。我们拍摄这类景物时,首先要决定它在画面上应该占有的位置,然后决定采取的数量,再选择拍摄的镜头角度。
   
    没有建筑物作景物目标的自然风光的景物是比较多的,正因为它没有固定的景物目标,所以自然风光的景物范围就比较广,可取的拍摄位置也比较灵活,在没有固定主体目标的自然风光里,应根据景物的自然条件并结合理想的太阳光线来决定景物范围和拍摄角度。例如桂林山水风光,山川必然有山有水,究竟应以山作主体,还是以水作为主体呢?这就要根据所拍摄的景物情况来决定了。如果河流近而山层远的山川风景,就应以河流作主体,反之,则应以山作为主体。拍摄以河流为主体的照片时,必须把河流安排在画面上最明显的地位,把远山安排在河流的远处或两旁,作为陪衬河流的陪体。河流景物的水平线一般都是很明显的,最容易把画面划分为二,影响宾主物体的联系。因此,如果采取的河流是横过画的,它的水平线必须很明显,我们就要选择有明显直线条的物体(如木船、桅杆和可作近景物的树木枝干等)冲破横的水平线,或以较远距离的船艇作为近景。如果采取的河流是弯曲的,它的水平线就不会很明显地划分画面。但为了显示出河流的深远,就应站在较高的位置以俯视角度拍摄。这样不但能显示景物的深远,使弯曲的水平线在画上形成弧线而增加了线条的美感。
   
    山川风景也有不少山近而河远的,这就必须以山为主,以河为辅。山必然高于河,在山近河远的情况下,站在山下不但不能看见河流,也不会完全看见山层的面貌。因此,拍摄山近河远的景物,就必须站在高山上,采取山层作为主体,用俯视角度拍摄,使白色的远河在山层间呈现。
   
    拍摄没有河流可见的山层景色,可站在高山上摄取山层为远景,也可站在山下拍摄山形。应采取一些适当 的景物作山景的陪衬,才会在画面上形成孤山的感觉。表现出高耸雄伟或山峦峻秀的气势,也要寻取适合衬托高山的物体,使山景在画面上显现得更美而不至于枯燥无味。
   
    森林与原野同是属于自然风光的景物,也是没有个别固定景物目标的风光。森林的景象是随着不同的季节而变化的,原野也会因不同的生产情况有不同的场面。例如森林里的树木在四季中有它不同的色调和疏密程序,原野上有数不尽的牛、马、羊群或各种丰茂的庄稼(植物园、龙胜季节),森林与原野虽同是适宜用大场面表现景物,但森林与原野的取景方法就应有所不同。拍摄森林需要身处林中,选取有远有近,有高有低,有疏有密的树木场面,以平视的镜头角度拍摄,才能在画面上显示出广阔、深远的森林面貌。如果站在林外拍摄,在画面上就只能见于是一片密密的颜色沉重的树林,不仅与天空的色调极不调和,而且没有景物的深度感。原野是一片平地,如果不站立在适当的高位以俯拍摄,也同样不能把原野上的生活现象全面表现出来。
   
    城市风光是以街道和建筑物为主的风景,每个城市都有它的不同地主特点和内容。拍摄城市风光,必须着重表现出这个城市的地方特色和繁荣景色。拍摄城市风光就要根据它们不同地方特点选择镜头。例如上海是一个江岸而又是我国最大的城市,水道交通畅通国内外,堤岸一带高大的楼房也比较集中。拍摄上海城市风光,就应选择能表现上海特点和规模的外滩作为拍摄重点,如北京、广州,杭州。但拍摄堤岸城市的市景要有适当高度的立足点(站在四、五楼为宜),站在过高或过低拍摄具有较近楼房的景物,容易造成楼房线条不平正,变形的效果。市区其它繁华、热闹的地区,要寻找较高的拍摄位置来表现它的热闹情景(如灯光夜市),观察其能否表现出繁华、热闹的街道结合在一起拍摄,因为这样既能表现出这个地方的特点,又说明它的繁荣,拍摄出气氛较好的城市风光作品。
   
    拍摄农村风光应结合农村的优美环境,尽可利用可拍摄的范围而显示出农村广阔的面貌。农村的房屋一般都不很高,而且较为聚集,如果站在村庄附近的山坡上,就可以把它很好地表现出来。因此,拍摄时为了呈现农村的面貌和深远丰茂的庄稼,表现田园的线条等。最好寻找较高的山坡为立足点(龙胜),其次,利用一年四季农村不同的景色、农作物、色块等作有利的拍摄选择。

   
七、景物中动态的掌握
   
    风光中往往有人物或其它动态物在其中活动。风光中的动态物能充实景物的内容,也可为景物增加生动感(生气)和透视的比例感。因此,任何景物中的动态物,也是不够全面的。
   
    人物在画面中可作为主体,也可作为主体或陪体,或作为点缀,应当决定于照片的主题。例如拍摄西湖风光,主题是游西湖,就应当决定以游湖的人物为主体,如果主题是要表现西湖景色,毫无疑问,就应以景色为主体,画面中的人物作为陪体衬托景色。又如漓江渔火,人作主体,景作陪体。一般情况,在拍摄场面较大以及人物安排在远处的景物时,就以人物作为陪体,在中小场面而人物又较近的景物中,就以人物为主体。不论画面里人物是主体或是陪体,他们的动态和形象都应该是政党的、合理的,因为人物的动态和形象是我们每一个人都熟悉的。
   
    以决定景物景物题材和拍摄范围的时候,既要考虑到人物的数量和安排,又要考虑怎样抓取人物的好动态。有时,景物中的人物所在位置不一定完成符合我们的理想,或人物的动作不合要求,但当我们选好了角度等待着走动的人物准备拍摄机会。人物及其他动态物都有他们的动作规律,有些动态物也有他的特点,如果掌握得不好,大好的美景常会因动作不好而遭受破坏。所以,我们拍摄时,就应掌握住这些特点,不要把在步行的人拍成一条腿,甚至人物呆呆地看着镜头;也不应把景物中四足俱全的看牛、马、骡等拍成二、三只脚,或者没有尾巴等。以上的现象,就是因为我们在按动镜头快门时没有掌握好动态物体的动作规律所造成的,它影响了景物动态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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