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日期:2022-04-20     浏览:14113    状态:状态
征稿时间 2022-04-20 至 2022-07-15
主办单位 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河北)、中共宁晋县委宣传部、宁晋县文联、宁晋县摄影家协会
投稿咨询 0311-87837268      微信咨询:18531123699(微信同号)
征稿细则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联合主办:河北省档案馆、邢台市文联、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邢台市摄影家协会、宁晋县总工会、童泰婴幼儿服饰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摄影函授学院(河北)、中共宁晋县委宣传部、宁晋县文联、宁晋县摄影家协会

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河北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全省性摄影展览,是河北摄影水平与成就的集中展示,已经成功举办了25届,为推动全省摄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旨在倡导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文艺方向,特别倡导并鼓励摄影家关注本土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鼓励探索创新、风格多样、个性鲜明的作品,推出有思想、有作为、有高度、有影响力的摄影家。第26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拟于2022年9月在宁晋县举行,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22年7月15日截稿,拟入选作品200件。本届省展是对我省摄影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艺术实践活动的一次大检阅。户籍在河北或在河北生活、工作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入展作品将作为影像文献,被省档案馆永久收藏。

类别设置:本届省展设置4个单元:

A.纪录文献

B.艺术创作

C.专题·系列/优秀摄影师

D.优秀画册

截稿日期:2022年7月15日 (以收到日期为准)

一、征稿规则

A.纪录文献

1.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后期不可移动像素

2.作品题材限定在京津冀范围(总部在冀而工作场面在京津冀之外者,不受此限)。

3.作品仅限单幅

4.作品应为2020年6月以后创作完成。

5.纪录文献类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事件内容的描述。

6.每人限投数量:5件

7. 奖项设置:拟入选作品80件。其中设金质收藏2件、银质收藏4件、铜质收藏6件。

B.艺术创作

1.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2.作品仅限单幅

3.每人限投数量:5件

4.奖项设置:拟入选作品70件。其中设金质收藏2件、银质收藏3件、铜质收藏4件。

C.专题·系列/优秀摄影师

1.此类只收专题·系列作品,不收单幅作品纪录方向(A)专题作品每件限12—30幅,后期不可移动像素;艺术方向(B)系列作品每件限8—20幅

2. 作品应为2020年6月以后创作完成(至少须有一幅作品在此间拍摄)。

3. 纪录方向作品题材限定在京津冀范围(总部在冀而工作场面在京津冀之外者,不受此限);艺术方向题材不限

4. 往届获奖专题作品谢绝投稿(同一主题再度开掘,为保持连续性可有不超过2幅)

5. 每人限投数量:4件

6. 奖项设置:拟入选作品40件,其中选出10件,授予作者优秀摄影师称号,计分相当于金质收藏;其他作品,计分相当于银质收藏。

D.优秀画册

1. 优秀画册限定为个人摄影专著(个人作品不少于作品总量的85%),并于2020年6月后印制完成。

2. 正式出版物、内部出版物、个人出版物与手工书均可参评,每人限投2件参评,每件应提交2册(手工书可1册)

3. 奖项设置:优秀画册奖10件,计分相当于金质收藏。

二、投稿要求

纪录文献、艺术创作作品

1. 投稿纪录文献类的作品每幅照片要有简短的图片说明,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艺术创作类图片说明可以省略。图片说明均填写在《作品标签》内,《作品标签》的命名须与作品名称一致。

2. 命名规则:

纪录文献+姓名+标题.jpg

艺术创作+姓名+标题.jpg

(例如:纪录文献+张三+美丽河北.jpg)

专题·系列/优秀摄影师作品

1. 作品请按序命名,作品总阐述与文字说明均填写在《作品标签》内,《作品标签》的命名须与作品名称一致。

2. 命名规则:

专题系列-方向+姓名+专题标题+序号.jpg

(例如:专题系列-纪录+张三+美丽河北+01.jpg

……

专题系列-纪录+张三+美丽河北+30.jpg

投稿文件:

1. 投稿电子照片规格:长边1280像素,JPG格式,1MB左右,色彩空间SRGB。

2. 投稿电子文件包括:①投稿作品,②《作品标签》,③《投稿列表》(其中②③表格均为word电子文档,请到官方网站下载)。

3. 《作品标签》的重命名须与作品名称一致。

4. 《投稿列表》每人只填写一份,需将所有投稿作品统计其中。

5. 每个人的作品、表格,请放在一个文件夹内。邮件请以压缩文件发送。

注:投稿人可关注公众号:河北省摄影家协会(ID:hebpa66),查阅资讯,下载文件,获得指导。

三、特别说明

1.本届展览实行实名投稿制。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填报的姓名进行评选、颁奖。

2.本届省展将成立评选委员会,组织省内外专家进行评选。

3.主办方有权根据来稿实际情况,对各组入选、获奖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4.投稿人应是作品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人还应保证其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除展览作品外,主办方还将根据省档案馆的收藏标准,制做一套馆藏作品;凡在本届省展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获奖证书、省档案馆收藏证书和一本作品集。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省展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6.获奖作品将视为加入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其中金银铜质收藏作品将视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专题系列、优秀画册获奖者,即基本具备加入省摄协条件,可直接申请加入省摄协。

7.主办方将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第26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省展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第26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8.本届省展评选结果将在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河北文艺网、河北省文联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摄影家协会网、河北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9.本届省展不收费、不退稿,组织者将尽力保证参展作品的完整、净洁,因投递、运输等原因造成的丢失、污损,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

10.鼓励团体会员集体送稿。

11.特别提示:评选后入围作者有义务在时限期内,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交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不能如期提供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2.所有来稿在评选前不做公开展示,并为作者保密。因此,建议投稿者在作品完成即可投稿,不必等到截稿日期临近。

13.为避免重复投稿造成的数据混乱,作者切勿重复投稿。

14.凡选送作品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15.主办方对本届省展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寄送作品地址

1.投稿邮箱:hebpa66@163.com 邮件主题:26届省展

2.集体送稿请以U盘方式邮寄,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66号 319室

投稿咨询:郭勇 周津皓

电话:0311-87837268 18531123699(微信同号)

第26届河北省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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